濾筒除塵器濾筒,濾筒式除塵器的過濾元件是濾筒。濾筒的構造分為頂蓋、金屬框架、褶形濾料和底座等四部分。濾筒是用設計長度的濾料折疊成褶,首尾黏合成筒,筒的內外用金屬框架支撐,上、下用頂蓋和底座固定。頂蓋有固定螺栓及墊圈。濾筒除塵器的濾筒制作時,濾筒的上下端蓋、護網的粘接應可靠,不應有脫膠、漏膠和流掛等缺陷;濾筒上的金屬件應滿足防銹要求;濾筒外表面應無明顯傷痕、磕碰、拉毛和毛刺等缺陷。
濾筒的噴吹清灰按需要可配用誘導噴嘴或文氏管等噴吹裝置,濾筒內側應加防護網,當選用D2320mm,H21200mm濾筒時,宜配用誘導噴嘴。
濾筒成品體積與濾筒除塵器體積關系很大。使用濾筒除塵器,往往對濾筒除塵器提出以下要求①除塵器總高和進出口距離(寬);②濾筒下體總高
和直徑;③濾筒總質量;④出氣口連接方式及尺寸;⑤過濾精度等一系列與過濾特性相關的性能要求
濾筒用濾料有兩類:一類是合成纖維濾料,一類是紙質濾料。合成纖維非織造濾料。按加工工藝可分為連續纖維紡粘聚酯熱壓及短纖維紡粘聚酯熱壓兩類。濾料表面防水處理工況時,防水處理后的濾料其浸潤角應大于90°,沾水等級不低于Ⅳ級。
濾料防油處理工況時,濾料做防油處理。聚酯非織造濾料可承受工作溫度不低于120℃。對高溫高濕等其他特殊工況,濾筒材質結構的選用應滿足應用要求。
紙質濾料可分為低透氣度和高透氣度兩類。另外還有合成纖維非織造聚四氟乙烯覆膜濾料和紙質聚四氟乙烯覆膜濾料。
濾筒除塵器濾芯濾筒技術要求
1.采用連續纖維紡粘法熱壓工藝處理時,濾料微孔結構應緊密,挺度不小于20mN具有表面過濾機制。
2.采用紡粘法聚酯熱軋工藝處理時,濾料的挺度處理除應滿足硬挺度要求外,濾料不變色,無色差。
3.濾料用于潮濕性粉塵工況時,濾料應進行表面防水處理,濾料的疏水性能測定符合GB4745一1997的規定,處理后的濾料其浸潤角不小于100度,沾水等級不低于IⅣ級。
4.濾料用于含油粉塵狀況時,濾料應進行表面防油處理,處理后的濾料應符合GBW04015一1989的規定。
5.濾料用于抗靜電除塵工況時,濾料應進行抗靜電處理、處理后的濾料應符合GB12625一1990.4.6條的有關規定。
6.合成纖維無紡濾料連續工作溫度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