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APA密封件 APA進口氣動密封硬度 對于同一個密封圈,大硬度和小硬度之間的差值不應超過5IRHD。每一硬度值都應在規定的誤差范圍內。 拉伸強度和拉斷伸長率 拉伸強度和拉斷伸長率應按GB/T 528——1998規定的方法測定,啞鈴型試樣垂直于模腔的流動方向,優先從密封圈上裁取試樣,或從是樣片上裁取試樣,從試片上裁取的試樣所得的結果也應予以承認。 在空氣中的壓縮*變形 a. 總則 如果試樣是從密封圈上制得的,則應盡可能在密封圈工作時的壓縮方向上壓縮。 在23℃和70℃下的壓縮*變形 按GB/T 7759——1996的規定 在-10℃下的低溫壓縮*變形 按照GB/T 7759——1996規定的方法,在-10℃下,采用B型試樣斤 三、貯存 貯存條件 溫度 貯存溫度應在30℃以下,在15℃以下,制品至少應距離熱源1mm以上。低溫貯存的制品在該溫度下裝卸時應小心操作避免將它們扭曲。在投入使用前,應于室溫充分停放,使它們的溫度升高到接近環境溫度。 濕度 不應將制品貯存在潮濕的貯存室內。貯存時不應有濕氣凝結。貯藏時不應有濕氣凝結。貯存室相對濕度不應大于80%。 光 制品應當避光,特別應避免太陽光的直射和使用具有高紫外線的光源室內照明好用普通的白熾燈。 臭氧 貯藏室內應不使用任何能產生臭氧的裝置,如熒光燈、水銀氣燈、高壓電器、電動機或其他可以產生電火花或無聲放電裝置。應隔絕可能通過光化學作用生產手癢的可燃氣體或有機物蒸氣。 形變 存放的制品不應被拉伸、壓縮或使之產生其他形式的形變,決不允許用細繩、鐵絲等將制品穿栓懸掛。 接觸污染 1. 液體、半固體材料 制品在貯存期間,不允許同酸、堿、溶劑及油脂等液體、半固體材料接觸。 2. 金屬 制品在貯存時不應與某些金屬,特別是銅和錳接觸 3. 隔離粉 任何一種隔離粉都不應含有對硫化橡膠有害的組分。通常允許使用的隔離粉是*,細粒子云母粉。 4. 粘合劑 所使用的任何一種膠粘劑、表面處理劑,都不應對硫化橡膠產生有害影響。 5. 容器、包裝和覆蓋材料 任何一種容器、包裝和覆蓋材料,都不應含有對硫化橡膠有害的物質,如環浣酸銅、雜酚油等。 6. 不同橡膠 應避免不同種類或不同配方的橡膠制品互相接觸。 7. 生物危害 應注意防止某些動物,特別是嚙齒動物的傷害和污染。應防止某些蟲類或霉菌在制品上生長。 (6) 清洗 制品需清洗時,可以用水和中性洗滌進行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