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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宇電轉載:公務車新能源化時間表敲定:2016年占比三成
點擊次數:478 發布時間:2014-7-22
核心提示:《方案》明確了*和公共機構公務用車“新能源化”的時間表及路線圖。指出至2016年,*國家機關以及納入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城市的*和公共機構,購買的新能源汽車占當年配備更新總量的比例不低于30%,以后逐年提高。
編者按:繼免征購置稅后,新能源汽車行業再迎利好。昨日(7月13日),國家*、*、*、*和國家*聯合公布了《*及公共機構購買新能源汽車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方案》明確了*和公共機構公務用車“新能源化”的時間表及路線圖。指出至2016年,*國家機關以及納入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城市的*和公共機構,購買的新能源汽車占當年配備更新總量的比例不低于30%,以后逐年提高。
新能源化逐年提高
近段時間以來,新能源汽車行業的利好消息接連不斷。
7月9日,*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常務會議,決定從今年9月1日起到2017年底,對獲得許可在境內銷售的三類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
這項政策被業內專家解讀為壯大中國汽車市場的一項重要措施,如今,五部委明確*和公共機構公務用車“新能源化”的時間表和路線圖,無疑對新能源汽車未來的市場發展再添助力。
國家*有關負責人表示,實施該《方案》的目的是為了形成“硬指標約束保量、軟環境吸引提質”的政策運行機制,破解新能源汽車“久推不廣”的困局,同時,明確提出了新能源汽車購買的“時間表”。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發現,《方案》要求2014年*國家機關以及納入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城市的*和公共機構,購買的新能源汽車占當年配備更新總量的比例不低于10%,2015年不低于20%,2016年不低于30%,以后逐年提高。
《方案》特別指出,2014年,京津冀、長三角和珠三角細微顆粒物治理任務較重區域的*及公共機構購買比例不低于15%,高出其他地區5個百分點。
汽車行業*分析人士張志勇曾對記者表示,現在阻礙新能源汽車市場發展的主要不是價格,而在基礎設施、技術、安全的疑慮、售后服務和產品質量等。
加強基礎設施配置
今年以來,我國新能源汽車發展勢頭良好,根據中汽協公布的數據,上半年我國新能源汽車生產20692輛,銷售20477輛,同比分別增長2.3倍和2.2倍,產銷量已超過上年全年數量。
不過,新能源汽車銷量的猛增也無法掩蓋目前新能源汽車推廣所遇到的困境,尤其是如何充電的問題。
此次,針對公眾關心的新能源汽車的基礎設施配備,《方案》也作了明確規定:充電接口與新能源汽車數量比例不低于1:1。五部門要求按企業投資為主、政府鼓勵引導的原則調動社會各方面積極性,加強新能源汽車重點設施建設,保障充電需求。
中國汽車工業協會秘書長董揚表示,對我國而言,充電設施仍是限制新能源車發展的zui大障礙,加快充電設施建設是*要務。
目標提出之后又該如何落實?《方案》圍繞規范采購管理、建立設施服務體系和優化使用環境等方面提出了14項具體措施。規定*和公共機構購買新能源 汽車享受財政補貼,轎車采購價格扣除財政補貼后不得超過18萬元;地方政府應把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作為城市公共基礎設施,納入城市建設發展總體規劃。除此 之外,*和公共機構新增或改造的停車場,應設置新能源汽車停車位并配備充電樁。
而在一些實施機動車限號的城市,則要求地方在制定和執行機動車限號行駛、牌照額度拍賣、購車配額指標及道路優先通行等制度方面,對新能源汽車適當給予政策優惠。
此外,《方案》提出從2015年開始,各省區市公共機構節能管理部門應當按年度統計匯總上一年度新能源汽車配備情況、累計行駛里程、能耗和費用等情況,報送國家*,對未達到購買比例要求的予以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