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梳理盤點全球主要國家在
再生塑料領域的法規、政策與市場趨勢,重點分析歐盟、美國、中國、日本、韓國、泰國和印度在塑料回收與循環經濟方面的最新舉措:
歐盟通過一系列政策和法律框架,如“歐洲循環經濟塑料戰略”和“一次性塑料指令”,設定了嚴格的回收目標,并推動了塑料包裝的可持續發展。各成員國如西班牙、意大利和德國也在加強回收成分、推行塑料稅和改善回收系統方面采取了積極措施。
與此同時,其他地區如美國也在聯邦與州級別上實施了相關法規,推動回收技術與市場創新。
除此之外還介紹了中國、日本和印度的政策動向,并指出了全球再生塑料行業面臨的挑戰與機遇。
通過對各國政策的比較分析,展示了全球再生塑料市場在推動環保與循環經濟方面的多樣化進展。
編者按
本文全面展示了不同地區為促進循環經濟和環境保護所做的努力。盡管全球范圍內都在加強塑料回收法規的實施,仍面臨著諸如回收技術、成本高昂以及回收材料質量不一等挑戰。特別是歐盟的一些嚴格規定,雖然推動了塑料回收率的提升,但也可能給相關產業帶來不小的壓力。
歐盟
在法規方面,歐盟為塑料回收建立了全面的政策和法律框架。
歐盟的“歐洲循環經濟塑料戰略”設定了2025年、2030年和2035年塑料廢物回收率的目標。2018 年1月啟動的歐盟塑料戰略計劃投資3.5億歐元實現塑料生產和回收工藝的現代化,目標是到2030年使歐盟市場上的所有塑料包裝都可以回收或可重復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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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的“一次性塑料指令”從2021年7月開始禁止使用可以用非塑料替代品替代的一次性塑料物品,例如一次性盤子、餐具和吸管。它還為一次性
塑料瓶制定了強制性收集配額,要求到2029年達到90%的收集率。從2025年開始,
PET瓶中的回收成分必須達到25%,到2030年增加到30%,瓶子必須有瓶蓋。
此外,歐盟還發布了“歐盟可持續和循環紡織品戰略”,禁止通過物理回收方法使用塑料瓶生產紡織纖維。
最新的“包裝和包裝廢物法規”規定,到2030年,所有包裝都必須可重復使用、可回收或可堆肥。到2030年,塑料包裝的回收率必須達到55%,塑料食品包裝必須包含至少10%的回收成分。一次性飲料瓶必須包含至少30%的回收成分,并計劃到2040年將其增加到50%-65%。從2029年開始,所有會員國都必須引入塑料瓶和鋁罐的存放制度,以及基于飲料類型的再利用配額,例如要求10%的非酒精飲料容器到2030年可重復使用或可再填充,到2040年提高到25%。
“歐盟廢物運輸法規”(EU)2024/1157對廢塑料的出口施加限制,包括清潔、無害的廢物(用于回收),要求“事先通知和同意程序”,自2026年5月21日起生效。
禁止向非經合組織國家出口:從2026年11月21日起,將禁止向非經合組織國家出口廢塑料,直到2029年5月21日。在此日期之后,有興趣進口廢塑料的非經合組織國家必須通知歐盟委員會,并證明他們有能力以環保的方式管理廢物,才能被列入進口清單。
修訂后的“報廢車輛(ELV)指令”規定了要使用的回收塑料的比例:新車中至少25%的塑料必須來自回收材料,其中25%來自回收的報廢車輛。該法規可能于2031年全面生效,禁止在歐盟市場銷售不合規車輛。“報廢車輛(3R)指令”規定了再利用和回收要求:在歐盟銷售的新車必須至少有85%的重量是可重復使用和/或可回收的材料,至少95%的重量是可重復使用和/或可回收的材料。
歐盟國家的具體措施
2.1 西班牙——塑料稅:自2023年1月1日起,西班牙將對該國流通的所有不可回收塑料包裝材料征收塑料稅,這將影響制造商、進口商和國內采購。自2025年1月1日起,將強制實施新的包裝標簽要求,要求提供清晰的回收信息、顏色編碼的包裝材料類型和標準化的回收標志,以提高資源回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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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意大利——塑料稅:意大利的一次性產品塑料稅曾多次推遲,現在定于2026年7月實施。它旨在減少一次性塑料的生產和使用,促進尋找危害較小的替代品,并要求根據產品的制造地點進行注冊和提交納稅申報。
2.3 丹麥——增加回收成分:從2025年1月1日起,丹麥包裝公司Faerch將在其CPET即食餐托盤中引入至少40%的回收PET(RPET))。這些回收材料將主要來自路邊收集的舊托盤,并經過第三方認證。丹麥已經實施了一系列綠色經濟政策,鼓勵企業減少一次性塑料使用,丹麥早在2021年就實施了一項針對不可回收塑料的稅收政策。
2.4 德國——德國規定,到2025年,PET一次性飲料瓶必須包含至少25%的再生塑料,到2030年將達到30%。德國啟動了一項國家循環經濟戰略,到2045年有兩個目標:逐步增加消費后回收材料的比例,同時提高分揀和回收能力,以及增加回收材料在塑料產品中的使用,按材料類型進行區分。具體措施包括減少材料類型、引入強制性回收成分配額、激勵建立回收系統、支持標準化以及開發化學回收技術。
2.5 荷蘭——荷蘭已全面禁止使用塑料微珠(Plastic Microbeads,是直徑小于5毫米的塑料顆粒,通常用于化妝品、個人護理產品如潔面乳、牙膏以及清潔劑中,作為磨砂劑或增稠劑),并積極推廣生物基塑料和可生物降解塑料的使用,同時鼓勵更多使用再生塑料。為了優化塑料瓶回收系統,荷蘭要求包裝行業調整押金標簽,并安裝更多的押金回收機。此外,荷蘭還鼓勵在果汁和牛奶瓶上實施押金制度,正在研究提高押金金額的可能性,并計劃擴大回收點的數量,以進一步提高塑料瓶的回收率。
2.6 法國——回收成分法規:法國要求到2025年,所有塑料包裝必須包含至少50%的回收材料。
2.7 瑞典—— 增強的分揀技術:瑞典采用全自動分揀技術,如“零廢工廠”,利用紅外光、激光、攝像頭甚至人工智能等先進技術對廢塑料進行高效分揀。這些設施每年可處理多達200,000噸廢物,并能夠對12種不同類型的塑料進行精準分類,從而顯著提升了回收效率。
2.8 奧地利——押金制度:自2025年1月起,奧地利將對塑料瓶和飲料罐實施押金制度。消費者在購買時將支付25美分的定金,該定金將在退貨時退還,以鼓勵飲料行業回收并提高PET瓶回收率。
2.9 英國——塑料包裝稅:從2022年起,英國對回收成分低于30%的塑料包裝征收每噸200英鎊的稅,以激勵企業使用更多的回收材料。英國還在探索生物回收技術,例如Carbios和FCC Environment UK之間的合作,利用其PET生物回收技術建立一家工廠,處理難以回收的PET廢料,例如彩色、多層或紡織廢料。
2022年,歐洲26.9%(2023及2024的數據尚未完全發布)的塑料垃圾被回收利用,首次超過送往垃圾填埋場的塑料垃圾量。再生塑料占歐洲新制造塑料產品的13.5%。然而,歐盟塑料回收仍然存在挑戰,例如難以提取有毒物質、分揀層壓板的挑戰以及回收塑料的高成本。
美國
在美國,聯邦政府和多個州政府都頒布了有關再生塑料的法規。
3.1 聯邦級別
防止塑料污染國家戰略草案:2023年4月21日,美國環境保護署(EPA)和拜登政府發布了該草案,建議采取措施減少“一次性、不可回收或經常丟棄的塑料產品”的生產和消費。它還呼吁聯邦政府減少購買一次性、不可回收或難以回收的塑料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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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購中的一次性塑料包裝規則:2024年6月6日,拜登總統的政府強調在政府采購中可以使用一次性塑料的替代品。總務管理局(GSA)為聯邦供應計劃制定了有關一次性塑料包裝的規則,鼓勵聯邦機構優先購買不包括一次性塑料的貨物。
2024年加速塑料循環經濟和回收創新法案:這項兩黨法案旨在創新美國塑料回收系統,并增加包裝中回收材料的使用。建議將化學回收歸類為制造過程,排除塑料焚燒作為回收方法,并建立再生塑料第三方認證制度。目標是到2030年,塑料包裝中的回收成分至少達到30%。
3.2 州政府級法規
加州:2016年SB270法案要求可重復使用的塑料購物袋包含至少20%的消費后回收(PCR)成分,到2020年將增加到40%。2020年AB793法案規定,到2022年,所有塑料瓶必須含有至少15%的PCR,到2025年增加到25%,到2030年增加到 50%。
華盛頓:2021年SB5022法案要求從2023年開始,塑料飲料瓶中含有至少15% 的PCR,到2031年增加到50%。
新澤西州:2022年SB2515法案為各種包裝材料設定了回收成分要求,例如要求硬質塑料容器含有至少35%的PCR。
緬因州:LD1467法案規定,到2026年,塑料飲料容器必須含有至少25%的 PCR,到2031年增加到30%。
俄勒岡州:HB2065法案為塑料包裝設定了回收率標準,并規定了生產者責任組織(PRO)的目標。
亞洲國家
4.1 日本
塑料資源循環策略:日本于2019年引入了該計劃,并設定了具體的回收和再生目標。政府計劃在2025年修訂《促進資源有效利用法》,要求制造商使用再生塑料并設定使用目標,對性能不佳進行處罰。
塑料資源循環促進法:該法律于2021年頒布,規定了在塑料的整個生命周期內回收塑料的措施,包括制定塑料產品設計指南、建立市政塑料分類和回收系統以及促進制造商之間的自愿回收倡議。
行業舉措:本田、日產和豐田等公司已經設定了在汽車制造中增加再生塑料使用的目標,其中一些公司的目標是到2030年將30%的車輛重量由回收材料制成。
4.2 韓國
資源保護和回收法案:該法案于2018年修訂,評估了包裝材料的可回收性,并要求生產商對其產品進行相應的標簽。
塑料廢物管理法(2021年修訂):禁止使用某些一次性塑料物品,如塑料吸管、攪拌器和氣球,并加強生產者對廢物管理和回收的責任。
長期計劃:環境部的目標是到 2025 年將塑料廢物回收率從 54% 提高到 70%,到 2050 年用生物塑料取代石油基塑料。
4.3 印度
印度塑料公約:它于2021年推出,設定了到2030年在所有塑料包裝中實現25%回收成分的目標。
塑料廢物管理規則(2024 年修訂版):將生產者的責任擴大到包括制造商、進口商和廢物處理商,并禁止使用某些一次性塑料產品,例如棉簽和塑料氣球。
4.4 泰國
塑料廢物管理路線圖(2018-2030年):泰國的目標是到2027年回收100%的塑料垃圾。從2020年到2022年,它已經減少了150,000噸塑料袋的使用量。
回收和塑料信用:泰國實施了類似于碳信用的塑料信用系統,以鼓勵和資助回收工作。
4.5 中國
塑料廢棄物進口禁令:2017 年后,中國大幅減少塑料廢棄物的進口,實施《十四五循環經濟發展規劃》和《十四五塑料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等多項政策,加強塑料廢棄物回收利用。
再生塑料標準:2024年,中國計劃出臺幾項再生塑料設計和使用新標準,包括PET和HDPE材料指南。
再生塑料市場增長
全球再生熱塑性塑料市場正處于持續增長的軌道上,預計到2024年,市場規模將達到500億美元,且到2029年這一數字將突破1030億美元。在全球范圍內,北美地區預計將繼續占據該市場的最大份額,這主要得益于地區內成熟的回收體系、政府支持政策以及企業在塑料回收技術上的投資。然而,隨著全球環保意識的提升和回收技術的不斷進步,亞太地區的市場增長預計將是最快的,這一趨勢主要受到工業化進程加速、塑料垃圾問題日益嚴峻以及各國政府為減少對塑料依賴而推出的一系列政策推動。
5.1 市場驅動因素
工業化與塑料消費量激增:隨著全球工業化進程的加快,尤其是在亞太地區,塑料消費量的增長直接導致了塑料廢棄物的激增。熱塑性塑料因其可重復加熱和加工的特性,成為回收再生的主要材料之一。
政府政策與環保法規:歐盟實施的“一次性塑料禁令”、美國政府推行的塑料回收法律和亞太地區的一系列塑料資源回收激勵措施,均大力推動了再生熱塑性塑料的市場發展。
技術進步:回收技術的進步,特別是在熱塑性塑料的回收方面,使得再生塑料的質量和性能大大提高。新型回收技術的普及,如化學回收和機械回收,推動了再生塑料在各個領域中的應用,包括汽車制造、建筑材料、消費品等。
消費者與企業責任感增強:隨著消費者環保意識的不斷提升,尤其是在歐美等發達地區,企業逐漸認識到使用再生塑料材料的市場潛力以及環保責任。
5.2 北美:市場領跑者
北美市場繼續占據再生熱塑性塑料市場的最大份額,這一地區在塑料回收基礎設施、技術創新和政府政策方面均處于領先地位。例如,美國在推行塑料回收方面取得了一定進展,眾多企業在提高回收塑料比例和開發創新回收技術方面進行了大量投資。此外,美國政府的支持政策,如塑料回收稅優惠、環保法規等,也促進了市場的進一步擴大。
5.3 亞太地區:快速增長的市場
盡管北美市場仍占主導地位,但亞太地區正在成為全球再生熱塑性塑料市場增長的最大驅動力。隨著中國、印度等國的經濟迅猛發展,塑料消費量急劇增加,塑料垃圾問題日益嚴重,這促使亞太地區各國政府采取更加積極的環保政策。為了減少對石油基塑料的依賴,許多國家已開始加強對塑料回收和再利用的推廣。例如,印度和中國分別出臺了塑料禁令和回收目標,以推動循環經濟的發展。與此同時,亞太地區的制造商也在加大對回收技術的投資,以滿足日益增長的市場需求。
預計到2029年,全球再生熱塑性塑料市場將增長至1030億美元,年均增長率(CAGR)可達到14%或更高。隨著全球對塑料污染的關注度不斷上升、政府監管加強、技術創新加速,熱塑性塑料的回收和再利用將進一步成為推動循環經濟和可持續發展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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