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近日,工信部組織召開汽車產品生產者責任延伸試點工作會,有關領導指出,將持續深化相關政策研究,推動完善標準體系,引導汽車全產業鏈加快綠色轉型步伐。
觀察君:
歐盟的ELV法規提案對于我國汽車拆解行業具有重要的借鑒意義,從車輛設計開始,到實施汽車生產者責任延伸,設定再生材料利用目標,推動行業向專業化、規范化發展。近日工信部組織召開汽車產品生產者責任延伸試點工作會,有關領導指出,將持續深化相關政策研究,推動完善標準體系,引導汽車全產業鏈加快綠色轉型步伐。
當地時間12月17日,歐盟環境部長們在討論會上,對關于車輛設計循環性要求和報廢車輛(ELV)管理的法規提案進行了探討辯論。
主要探討內容
據艾科森環境技術消息,本次辯論大量討論時間都花在了擴展到重型車輛 (HDV)、兩輪或三輪車輛和四輪車的雄心上。另據外媒報道,大多數歐盟成員國希望將摩托車納入ELV法規提案;在涉及摩托車和其他動力兩輪和三輪車輛時,歐盟一些成員國要求提供更多的數據和可行性研究。
在本次歐盟理事會環境會議中,由于歐盟主席國匈牙利未能完成理事會立場,因此將由下一任主席國波蘭繼續推進。
ELV法規提案中的相關要求
在歐盟委員會的ELV法規提案中指出:兩輪和三輪車輛目前不受任何有關報廢階段生態設計和管理的歐盟立法的約束。為了確保在歐盟注冊的所有車輛的循環框架,包括其環境無害化處理,以及防止單一市場的分裂,本法規還應適用 L 類車輛 L3e-L7e(L3e = 兩輪摩托車 , L4e = 帶側車的兩輪摩托車,L5e = 動力三輪車,L6e = 輕型四輪車,L7e = 重型四輪車)。有關報廢車輛的收集、強制將其送至授權處理設施進行處理以及消除污染的要求應適用于 L 類車輛(L3e-L7e)。制造商將被要求提供有關零件、組件和材料的拆卸和更換的信息。(…)“為了促進這些報廢車輛的處理,應要求其制造商提供有關從此類車輛上拆卸和更換零件、部件和材料的信息。此外,有關生產者責任延伸的規定也應適用于這類車輛,涵蓋其報廢時的收集和治理污染的成本。
關于再生材料含量的問題上,艾科森環境技術稱,盡管部分歐盟成員國支持將乘用車和輕型商用車輛中
再生塑料含量比例設定25%,但也有國家擔心再生材料的供應不足導致市場失衡。最近最終確定的包裝法規(
PPWR)雄心勃勃的回收目標可能會確保有足夠的再生材料供應。關于再生材料,歐委會也給出了多元化的建議,對于常用塑料,建議比例設定為20%;對于較少使用的塑料,則建議設定為5%。荷蘭傾向于將比例設定在24-25%之間,羅馬尼亞認為22%是一個可行的參考值。總體而言,多數成員國認為實現25%的再生塑料目標是可行的。
行業呼吁逐步實施再生材料目標
在召開歐盟環境理事會之前,歐洲汽車制造商協會 (ACEA)呼吁歐盟理事會制定逐步實施塑料再生含量目標的方法。
ACEA建議采取逐步的方法來實施可實現的、雄心勃勃的塑料再生含量目標,初步目標是在 72 個月內再生成分達到 15%,第二個目標是五年后達到 20%。
ACEA 還呼吁緊急發布明確的計算方法,并考慮所有可持續材料以實現目標,包括消費前回收材料、化學回收材料和生物基材料。
ACEA 代表了歐洲 16 家主要汽車制造商,包括寶馬集團、達夫卡車、戴姆勒卡車、法拉利、歐洲福特、本田汽車歐洲、現代汽車歐洲、依維柯集團、捷豹路虎、梅賽德斯-奔馳、日產、雷諾集團、Stellantis、豐田汽車歐洲、大眾集團和沃爾沃集團。
(素材參考來源:艾科森環境技術、FEMA、AC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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