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自2008年6月1日我國開始實施限塑令起,全國各省份也在紛紛針對自身情況,階段性制定和推出各種行動計劃和實施辦法。
外賣塑料餐盒、購物塑料袋、奶茶吸管……這些在生活中隨處可見的塑料制品,大多都屬于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存在著一定的環境污染隱患。目前,對于這些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制品,我國早已展開一系列行動。如2007年年底,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限制生產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的通知》;2020年,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見》。
值得注意的是,自2008年6月1日我國開始實施限塑令起,全國各省份也在紛紛針對自身情況,階段性制定和推出各種行動計劃和實施辦法。
諸多省市正在升級“限塑令”
例如,2023年10月13日,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布公告,《海南藏族自治州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管理條例》已由青海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于2023年9月27日批準,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此外,在此前,青海省另一個州的地方限塑法規《黃南藏族自治州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管理條例》也已于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9月22日,西安市生態環境局閻良分局聯合區發改委、區城管局、區市場監管局等相關部門成立檢查組,對轄區內餐飲企業、農貿市場、中小型商超、藥店等重點領域開展了塑料污染治理專項執法檢查工作。 檢查的同時,工作人員還向現場負責人貫宣了“禁限塑”政策及生態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要求自覺遵守政策規定,切實履行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
7月,河南省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對河南省可降解材料產業進行了全面調研摸底,并召開專題會議進行分析研究。從摸底和研究情況來看,制定《規定》的時機已經具備,禁限塑具有切實的可行性。隨后,在9月25日,河南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在鄭州召開,《河南省禁止和限制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規定(草案)》(以下簡稱《規定(草案)》)提請審議。此次《規定(草案)》采取“小切口”簡易體例的立法方式,著力通過立法解決實踐中的問題。
此外,海南省自2020年12月1日在全國頒布實施《海南經濟特區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規定》以來,也已制定發布3批“禁塑”名錄,將2大類12小類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納入禁塑名錄。還建成了海南禁塑管理信息平臺,對全生物降解替代品實施可追溯管理。并以農貿市場為全域禁塑的突破口,持續完善監管和執法體系。
塑料行業亟待加速轉型升級
從國家、地方禁塑限塑政策頻出可以看出,塑料制品使用限制是大勢所趨,這對傳統的塑料制品企業產生潛在的巨大影響。據了解,我國塑料產品具有種類多、技術跨度大、應用廣泛,市場需求規模較大,以及市場參與者以中小企業居多,中低端產品產能過剩,競爭激烈,市場集中度較低等特點。
隨著對不可降解塑料的限制范圍越來越大,品種不斷增多,塑料行業無疑將面臨越來越多挑戰。對此,業內人士認為,對塑料行業來說,必須要加速推動轉型升級發展;要完整、準確、全面理解和貫徹新發展理念,主動適應新變化、新市場,抓住綠色低碳的發展契機。例如,在塑料薄膜領域,就可以專注于生產高附加值的功能性薄膜,如光學薄膜、太陽能背板薄膜等。
總的來說,在國家和地方政府政策大力推動“限塑”背景下,塑料行業需通過創新升級,圍繞著綠色、生態、低碳、循環等實施戰略進行下一步布局,將單純的加工型作業向高技術含量、高附加值的全產業鏈延伸;才能推進塑料相關企業的穩定、健康、可持續發展,并進一步提升我國塑料制品行業在國內外市場上的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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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海南州人大常委會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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