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8月4日,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2022年塑料污染治理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發布,從4月至12月在全省范圍內開展塑料污染治理專項行動
【塑料機械網 塑說各地】 8月4日,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2022年塑料污染治理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發布,從4月至12月在全省范圍內開展塑料污染治理專項行動。
為深入貫徹落實《山西省加快推進塑料污染治理行動方案》、《山西省禁止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規定》等要求,進一步加大我省市場監管領域塑料污染治理力度,制定本行動方案。
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牢固樹立生態優先綠色發展 理念,切實增強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緊迫性和責任感,以聚乙烯農用地膜、塑料購物袋和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等塑料制品為重點產品,以生產聚集區、城鄉結合部、集貿市場、商超等為重點區域,以厚度、力學性能為重點指標,加大監督檢查頻次和監督抽查力度。加大農用薄膜、塑料購物袋產品綜合執法力度,曝光典型違法案件,開展綠色產品認證,彰顯塑料污染治理成效。
重點任務
(一)生產企業監督檢查。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結合實際,對本地區聚乙烯農用地膜、塑料購物袋和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的生產企業進行全面排查,進一步摸清企業底數,建立企業檔案并實施動態監管,尤其是對作坊式小型生產企業加強日常監督檢查。重點檢查企業是否生產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購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農用地膜、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等塑料制品,是否有效開展產品質量出廠檢驗,是否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生產符合GB13735-2017《聚乙烯吹塑農用地面覆蓋薄膜》、GB/T21661-2020《塑料購物袋》等相關標準的塑料制品。
(二)重點區域突擊檢查。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組織對農資經銷商、集貿市場、商場超市等塑料制品經營單位開展突擊檢查,重點檢查是否銷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購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農用地膜、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等塑料制品。
(三)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按照《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規,在生產和經營領域,深入開展聚乙烯農用地膜、塑料購物袋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結合年度抽查計劃,按照“雙隨機、一公開”原則,加大監督抽查力度,對不合格產品生產經營企業實施跟蹤抽查。扎實做好抽查發現的問題企業和問題產品后處理工作,對重點企業、重點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形成閉環管理。
(四)加大執法查處力度。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對商品過度包裝的執法監管,加大塑料購物袋、農用薄膜產品綜合執法。加大可降解塑料檢測能力建設,嚴厲查處可降解塑料虛標、偽標等行為。強化內部協同,實現監督與執法高效銜接,結合抽查結果研判在重點地區開展專項執法。對拒絕接受監督檢查和監督抽查的企業,要依法嚴肅處理。對生產環節發現問題的企業,要責令企業立即停止生產和銷售,限期整改,追溯不合格產品流向。對銷售環節發現的不合格產品依法及時查處。不合格產品為本行政區域以外生產者生產的,要及時向生產者所在地的市場監管和相關部門進行通報。
(五)開展綠色產品認證。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積極支持開展塑料制品、快遞包裝綠色產品認證工作,促進再生原材料利用率和產品再回收率的提升。加大綠色產品認證的宣傳推廣,鼓勵更多企業申請,推動認證結果采信,積極引導行業、社會消費者、電商企業、寄遞企業使用通過綠色認證的快遞包裝產品,助力快遞包裝綠色轉型,促進塑料及快遞包裝行業綠色發展。加強GB23350-2021《限制商品過度包裝食品和化妝品》強制性國家標準的貫徹實施,推動企業在過渡期內加快貫標籌備進度。
資料來源:山西省市監局
原標題:注意了!山西限塑專項行動,一直到今年底,嚴查假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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