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2021年11月,內蒙古政府網站發布,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自治區“十四五”應對氣候變化規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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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機械網 政策及標準】2021年11月,內蒙古政府網站發布,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自治區“十四五”應對氣候變化規劃的通知。
目標到2025年,全區煤炭消費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降至75%以下。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嚴控“兩高”行業新增產能,“十四五”時期,自治區不再審批焦炭(蘭炭)、電石、聚氯乙烯(PVC)、合成氨(尿素)、甲醇、乙二醇、燒堿等新增產能項目。
“十四五”期間,全區焦炭產能控制在6000萬噸左右,電石產能控制在1400萬噸左右,PVC產能控制在500萬噸左右。鼓勵傳統化工企業對現有工藝路線進行綠色化改造。支持煤化工企業建設二氧化碳捕集利用項目。
重點摘要如下:
主要目標:
——碳排放增量和強度得到有效控制。到2025年,煤炭消費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降至75%以下,煤電機組平均供電煤耗力爭降低到305克標準煤/千瓦時,非化石能源裝機占比力爭達到45%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費占比達到18%,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率完成國家下達考核目標,碳排放增量得到有效控制。
——綠色低碳發展水平進一步提高。到2025年,能源資源產出率進一步提高,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下降15.5%,規模以上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降低20%以上。新能源及清潔能源公交車比例達到80%,公路大宗物資運輸量轉向鐵路比例達到5%左右,營運車輛單位運輸周轉量二氧化碳排放力爭下降3%。城鎮新建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星級綠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突破30%。綠色低碳生產生活方式基本形成。
——應對氣候變化能力有效提升。制度體系進一步完善,市場機制有效建立,低碳發展試點示范全面推進, 人才隊伍進一步壯大,技術減碳支撐明顯增強。經濟領域、生態系統適應氣候變化能力和城鄉基礎設施適應韌性不斷增強。到 2025 年,森林覆蓋率達到23.5%,森林蓄積量達到15.5億立方米;草原綜合植被蓋度穩定在45%。科學防范和應對極端天氣與氣候災害能力顯著提升。
構建綠色低碳產業體系:
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嚴控“兩高”行業新增產能,“十四五”時期,自治區不再審批焦炭(蘭炭)、電石、聚氯乙烯(PVC)、合成氨(尿素)、甲醇、乙二醇、燒堿、純堿(《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2020年本)》中內蒙古鼓勵類項目除外)、磷銨、黃磷、水泥(熟料)、平板玻璃、超高功率以下石墨電極、鋼鐵(已進入產能置換公示階段的,按國家規定執行)、鐵合金、電解鋁、氧化鋁(高鋁粉煤灰提取氧化鋁除外)、藍寶石、無下游轉化的單多晶硅等新增產能項目,確有必要建設的,要按照“減量替代”原則,落實壓減產能和能耗指標要求。
除國家規劃布局和自治區延鏈補鏈的現代煤化工項目外,原則上不再審批新的現代煤化工項目。提高“兩高”項目準入標準,新建、改擴建“兩高”項目在滿足本地區能耗“雙控”、碳排放強度控制要求的前提下,工藝技術裝備必須達到國內先進水平,主要產品設計能效必須達到國家單位產品能耗限額標準的先進值或國際同行業先進水平。建立“兩高”項目審批前評估制度,加強“兩高”項目審批前評估工作,對不符合國家和自治區產業規劃、產業政策、“三線一單”、規劃環評、產能和能耗置換、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和區域削減等要求的項目堅決停批、停建。
構建清潔低碳現代能源體系:
控制煤炭消費總量。嚴控新上煤電項目,加快推進煤電機組靈活性改造,著力提升煤電機組調峰能力,提高可再生能源消納能力。并網的自備電廠必須承擔電網安全調峰和清潔能源消納責任。嚴格落實國家煤電行業淘汰落后產能產業政策,不具備供熱改造條件的單機5萬千瓦級及以下純凝煤電機組、大電網覆蓋范圍內單機10萬千瓦級及以下純凝煤電機組、大電網覆蓋范圍內單機20萬千瓦級及以下設計壽命期滿純凝煤電機組,原則上2023年底前全部退出。全面實施散煤綜合治理,推進燃煤鍋爐、民用散煤電能替代。圍繞化工、鋼鐵、火電、冶金、煤炭開采等余熱資源富集行業,開展余熱發電、余熱供暖,提高系統綜合能效,減少煤炭消費。到2025年,全區煤炭消費比重降至75%以下。
統籌兼顧發展天然氣。推進“氣化內蒙古”行動,加大蘇里格、大牛地、東勝氣田等常規天然氣勘探開發力度,加快輸氣管網項目建設。推進陜京四線與長呼線(長呼復線)等互聯互通管道建設,推動國家〔跨省(區、市)〕、自治區(跨盟市)以及盟市(不跨盟市)管網逐級互聯互通,力爭“十四五”期間管道天然氣蒙西地區(除阿拉善盟阿拉善右旗、額濟納旗以外)實現“縣縣通”、蒙東地區實現“市市通”。對于邊遠地區,鼓勵通過煤層氣、LNG(CNG)等多氣源保障管道氣未覆蓋區域用氣需求。力爭到2025年,全區天然氣產量達到333億立方米,管道天然氣覆蓋66%以上旗縣(市、區)。
推動新能源加快發展。實施“新能源倍增工程”,建設包頭市、烏蘭察布市、鄂爾多斯市、巴彥淖爾市、阿拉善盟等千萬千瓦級新能源基地,推廣新能源與生態、農業、供熱、氫能、儲能等多元融合發展模式,通過區內高比例消納和區外高比例外送,推進自治區風電、光伏發電大規模、高比例發展。到2025年,全區新能源成為電力裝機增量的主體能源,新能源發電裝機占比超過45%,年減排二氧化碳2億噸左右。
推進儲能、氫能開發利用。大力推進儲能技術裝備研發示范,切實做好可再生能源與大規模儲能等有機結合,推進“多能互補”和“源網荷儲一體化”示范建設。謀劃氫能發展路徑,開展氫能關鍵技術攻關,拓展氫源渠道,推進加氫基礎設施建設,推廣氫能多領域利用,促進氫能產業集群發展。健全氫能產業標準體系,支持利用現代煤化工、焦化、氯堿化工等行業副產品提純制氫的示范項目建設,鼓勵開展利用非常規水源制氫的研究和示范,支持包頭市、烏海市等地開展氫氣煉鐵的示范項目建設。到2025年,力爭全區儲能裝備生產規模達到1000萬千瓦時,綠氫生產能力達到50萬噸以上,建成加氫站100座。
強化能源節約源頭控制:
強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自治區節能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審查主體責任,加強節能審查與本地區能耗“雙控”目標任務的銜接。對未達到能耗強度降低基本目標進度要求的地區,高耗能項目節能審查實行緩批限批,新上高耗能項目必須實行能耗減量替代。完善區域能評制度,新建單體項目(含改擴建)年綜合能源消費量超過5000噸標準煤的,要單獨進行節能審查。
控制重點工業領域二氧化碳排放:
控制化工行業二氧化碳排放。不再布局新的化工園區,加快推動化工企業入園發展,做好現有園區企業準入和布局工作,實現上下游一體化協同。嚴控焦炭(蘭炭)、電石、聚氯乙烯等傳統化工行業產能規模,提高準入標準,嚴格執行產能置換政策,加快淘汰化解落后和過剩產能。“十四五”期間,全區焦炭產能控制在6000萬噸左右,電石產能控制在1400萬噸左右,PVC產能控制在500萬噸左右。鼓勵傳統化工企業對現有工藝路線進行綠色化改造。支持煤化工企業建設二氧化碳捕集利用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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