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近日,甘肅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發布了關于組織開展再生資源綜合利用行業規范企業申報工作的通知,為加快引導廢塑料綜合利用行業高質量發展,組織開展相關行業規范企業申報工作。
【塑料機械網 塑說各地】近日,甘肅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發布了關于組織開展再生資源綜合利用行業規范企業申報工作的通知,為加快引導廢塑料綜合利用行業高質量發展,根據工信部《關于組織開展再生資源綜合利用行業規范企業申報工作的通知》、《廢塑料綜合利用行業規范條件》及相關公告管理暫行辦法要求,組織開展相關行業規范企業申報工作。
甘肅省各市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需通知組織本轄區內從事廢塑料綜合利用的企業自愿開展申報工作,如實填報申請書及相關報表,對各項要求符合性做出詳細說明。于2021年4月30前將企業申報材料(企業匯總表、企業單項申請材料等)報送甘肅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紙質材料一式一份并隨附電子版材料光盤(PDF、Word版本均需提供)。甘肅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將組織專家對申報公告企業的情況進行核實并提出審核意見。
擬申報企業要嚴格按照《廢塑料綜合利用行業規范條件》及相關公告管理暫行辦法要求進行自查比對,符合條件方可申報。符合條件的企業,向注冊地市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提出公告申請,如實填報申請書及相關報表,對各項要求符合性做出詳細說明。
根據《廢塑料綜合利用行業規范條件》,廢塑料綜合利用企業是指采用物理機械法對熱塑性廢塑料進行再生加工的企業,企業類型主要包括PET再生瓶片類企業、廢塑料破碎清洗分選類企業以及塑料再生造粒類企業。
●PET再生瓶片類企業:新建企業年廢塑料處理能力不低于30000噸;已建企業年廢塑料處理能力不低于20000噸。
●廢塑料破碎、清洗、分選類企業:新建企業年廢塑料處理能力不低于30000噸;已建企業年廢塑料處理能力不低于20000噸。
●塑料再生造粒類企業:新建企業年廢塑料處理能力不低于5000噸;已建企業年廢塑料處理能力不低于3000噸。
值得注意的是,《廢塑料綜合利用行業規范條件》中對規模的要求是對要申報行業規范的企業的強制要求,不申請行業規范的企業無此項強制性要求,并非針對全行業的限制性條件。
有以下情況的企業,各市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不得推薦:
●不符合《廢塑料綜合利用行業規范條件》及相關公告管理暫行辦法等文件要求的;
●近3年有行政處罰記錄或發生較大及以上重大生產安全和質量事故、Ⅲ級(較大)及以上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的;
●在國家、省、市相關督查工作中發現存在嚴重問題、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
●規劃、用地、建設、環保、安全、用能等行政許可手續不全的;
●近3年連續虧損的。
本文由塑料機械網整理發布,部分資料來源:工業和信息化部、甘肅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如有侵權或異議請聯系我們。
所有評論僅代表網友意見,與本站立場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