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日前,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通知,要求各地市場監督部門開展聚乙烯農用地膜和塑料購物袋生產企業監督檢查和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工作。并于12月20日之前,向總局質量監督司報送工作落實情況。
【塑料機械網 熱點關注】日前,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通知,要求各地市場監督部門開展聚乙烯農用地膜和塑料購物袋生產企業監督檢查和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工作。并于12月20日之前,向總局質量監督司報送工作落實情況。
(一)開展生產企業監督檢查。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結合實際,對本地區聚乙烯農用地膜和塑料購物袋生產企業進行監督檢查。通過查看企業原材料進貨臺賬和生產銷售臺賬,檢查其是否生產和銷售厚度小于0.01 毫米的聚乙烯農用地膜、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購物袋,是否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生產符合相關標準的塑料制品,是否存在違規添加對人體、環境有害的化學添加劑。
(二)開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結合年度抽查計劃,在前期已開展相關工作的基礎上,按照“雙隨機、一公開”原則,繼續加大對聚乙烯農用地膜和塑料購物袋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力度。其中,聚乙烯農用地膜要重點圍繞厚度、力學性能(拉伸負荷、斷裂標稱應變、直角撕裂負荷)等指標進行檢測;塑料購物袋要重點圍繞物理力學性能(提吊試驗、跌落試驗、封合強度)和降解性能等指標進行檢測。
(三)嚴厲打擊質量違法行為。對拒絕接受監督檢查和抽查的企業,要依法嚴肅處理;對抽查不合格的,要責令企業立即停止生產或銷售,限期整改;對銷售環節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為本行政區域以外生產者生產的,要及時向生產者所在地的市場監管和相關部門進行通報。
本次抽查要求突出“雙查”實效。在開展本次“雙查”工作中,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結合實際,突出工作重點,有針對性地落實“雙查”任務。對于生產企業比較集中的地區,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從源頭杜絕禁、限類塑料制品流入市場;對于銷售企業比較集中的地區,要重點加大對銷售企業的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力度,一經發現不合格產品,要及時依法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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