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機械網 塑說各地】據了解,目前大部分廢舊塑料回收利用行業進入門檻低,技術含量低。許多地方還處于作坊式廢舊塑料回收加工,生產設備落后,從業人員技術匱乏,存在諸多問題。那么,廢塑料回收與再生利用項目建設該如何選址和布局?對于污染控制又有什么要求?
近日,河北省發布了《廢塑料回收與再生利用業污染物排放標準》(征求意見稿)和《廢塑料回收與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術規范》(征求意見稿),對于廢塑料回收與再生利用項目建設技術要求有了新的標準。
項目建設選址
新建和改擴建廢塑料回收與再生利用項目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產業政策和行業發展規劃,符合土地利用規劃、城鄉建設規劃、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及污染防治規劃等,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未經審批的項目,不得建設和組織生產。
鼓勵廢塑料回收與再生利用企業集中生產和集中治污。在具備環保承載能力、資源充足的地區建立工業園區,聚集廢塑料回收與再生利用企業集中生產或承接企業轉移;工業園區應建設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對園區內企業污水統一收集、集中處理,穩定達標排放。新、改擴建企業應進入依法合規設立的工業園區,鼓勵園區外的企業遷入園區;提升現有園區水平。
禁止在生態保護紅線區域、基本農田集中區域和其他需要特別保護的區域內,新建廢塑料回收與再生利用企業。已在上述區域內開工建設、投產運營的廢塑料回收與再生利用企業,要通過搬遷、轉產等方式退出。
項目建設布局
新建和改擴建廢塑料回收與再生利用企業必須建有圍墻。應按功能劃分廠區,包括管理區、原料貯存區、生產區、產品貯存區、污染控制區(包括不可利用的廢物的貯存和處理區)。所有功能區必須有封閉或半封閉設施,必須設置防風、防雨、防滲、防火措施。企業廠區管網建設應達到“雨污分流”要求。
企業應具有與生產能力相匹配的廠區作業場地面積。
污染控制要求
廢氣:廢塑料處理和再生利用過程中產生的廢氣應設置全密閉收集處理設施,通過凈化處理,達標后排放。應根據廢氣的性質,采用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噴淋等處理技術。如再生利用過程的廢氣中含氯化氫等酸性氣體,應增加噴淋處理設施,噴淋處理產生的污水按要求執行。
廢水:廢塑料處理過程中產生的生產廢水和生活污水,企業應有配套的廢水收集和預處理設施。收集到的清洗廢水、分選廢水、冷卻水等,應根據廢水污染物的情況選擇分別處理或集中處理。廢水處理應采用物化、生化組合處理工藝、膜處理等技術,減少藥劑的使用和污泥的產生。每噸廢塑料綜合新鮮水消耗參照GB/T37821《廢塑料再生利用技術規范》執行。
固廢:廢塑料處理和再生利用過程中產生的固體廢物,屬于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的應執行GB18599《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屬于危險廢物的交由有關危險廢物處理資質單位處理。廢水處理過程產生的污泥,企業可自行處理,或交由污泥處理企業處理,不得隨意丟棄。
噪聲:廢塑料處理和再生利用過程中應控制噪聲污染,排放噪聲應符合GB12348《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標準》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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