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農膜”一向是環保界出現的高頻詞,作為農業領域“白色污染”的主要源頭,塑料農膜落地成“魔”的情況亟須得到根本性解決。《關于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見》也明確指出,要建立健全廢舊農膜回收體系,開展新型綠色供應鏈建設、新產品新模式推廣和廢舊農膜回收利用等試點示范。
【塑料機械網 熱點關注】“農膜”一向是環保界出現的高頻詞,作為農業領域“白色污染”的主要源頭,塑料農膜落地成“魔”的情況亟須得到根本性解決。《關于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見》也明確指出,要建立健全廢舊農膜回收體系,開展新型綠色供應鏈建設、新產品新模式推廣和廢舊農膜回收利用等試點示范。
那么,加強農村地膜污染防治,我國都做了什么?
修訂農用地膜強制性國家標準
2017年底,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原國家標準委、農業部發布修訂后的地膜強制性國家標準《聚乙烯吹塑農用地面覆蓋薄膜》(GB13735-2017),將地膜厚度提升至0.010mm,同時提高了地膜的力學性能,以便回收利用。在全面推廣應用標準地膜的同時,對農用地膜的生產、經營、使用等環節進行了專項整治。
標準發布后,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多部委、行業協會、技術專委會、企業,連續兩年召開標準宣貫會,加大宣傳力度;引導企業提升產品質量、淘汰落后產能,按照新國標要求組織生產,從源頭杜絕不合格產品流入市場。
發布《農用薄膜行業規范條件(2017年本)》
為進一步加強農用薄膜行業管理,規范農用薄膜行業生產經營和投資行為,引導農用薄膜行業向資源節約、環境友好型產業發展,工業和信息化部對2009年發布的《農用薄膜行業準入條件》進行修訂,形成《農用薄膜行業規范條件(2017年本)》。
《規范條件》對農用薄膜生產企業的布局、生產條件、生產工藝和裝備、質量與管理等方面作出明確規定。《規范條件》要求,不得以劣質再生塑料為原料生產農膜產品,產品質量應符合國家及行業標準,出廠產品合格率達到100%;鼓勵企業開發生產功能化、智能化、綠色化、長壽命及按需定制的農膜制品,產品要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保護生態環境要求。
制定《農用薄膜管理辦法》
為防治農用薄膜污染,加強農用薄膜監督管理,保護和改善農業生態環境,2020年9月1日工業和信息化部配合農業農村部制定的《農用薄膜管理辦法》正式實施。
該辦法明確規定農用薄膜生產者應當落實國家關于農用薄膜行業規范的要求,執行農用薄膜相關標準,確保產品質量;每卷地膜應當添加可辨識的企業標識,便于產品追溯和市場監管。農用薄膜回收實行政府扶持、多方參與的原則,各地要采取措施,鼓勵、支持單位和個人回收農用薄膜。農用薄膜使用者應當在使用期限到期前撿拾田間非全生物降解農用薄膜廢棄物,交至回收網點或回收工作者,不得隨意棄置、掩埋或者焚燒。農用薄膜生產者、銷售者、回收網點、廢舊農用薄膜回收再利用企業或其他組織等應當開展合作,采取多種方式,建立健全農膜回收利用體系,推動廢舊農膜回收、處理和再利用。
強化替代產品的研發和產業化
當前我國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生物降解地膜研發已取得一定進展,生產工藝不斷優化,能滿足大規模、機械化生產作業需求,基本形成相對完整的生物降解地膜產業鏈。從新疆、云南、內蒙古、陜西、上海、江蘇、浙江和山東等地多種農作物試驗結果比較來看,生物降解地膜和傳統地膜相比,不但保溫、保墑、增產效果相當,還可根據不同地區、不同氣候條件下不同作物的生長需要設計控制降解速度,但因成本較高不易推廣。
發展改革委頒布《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其中明確將生物可降解塑料及其系列產品開發、生產與應用列為鼓勵類;在《輕工業發展規劃(2016-2020年)》中,明確提出將全生物降解材料及產品作為新材料研發應用以及行業技術改造的重點,將生物降解地膜列入關鍵共性技術研發與產業化工程,鼓勵科研單位和企業加大投資力度。
引導與規范生物降解地膜產業健康發展
生物降解地膜可有效解決地膜殘留污染問題,但目前依然存在不少技術難題,如生物可降解地膜的力學性能尚不能完全滿足農業生產需求。雖然生物降解地膜可以自然降解,但并不能說明生物降解地膜對環境完全無害。2018年7月1日起實施的國家強制性標準《全生物降解農用地面覆蓋薄膜》(GB/T 35795-2017)有效規范生物降解地膜的使用和評估,促進地膜產業健康發展。
資金扶持,健全農膜市場化回收機制
以甘肅省為例,《2020年甘肅省創建廢舊地膜回收利用示范縣項目實施方案》提出開展地膜“以舊換新”、地膜回收利用環節“以獎代補”、扶持開展廢舊地膜專業化回收、開展廢舊地膜殘留監測、開展技術研發試驗示范與試點建設以及項目管理和績效考核6方面內容。
“以舊換新”項目補貼面積共計2339.4萬畝,共安排補貼資金11672萬元,主要用于采購兌換廢舊地膜所需的高標準地膜;
“以獎代補”項目按照回收1立方米廢舊地膜補貼20元的標準,安排資金1000萬元;按照每加工1噸廢舊地膜再生顆粒補貼300元的標準,安排資金2400萬元。合計安排資金3400萬元。
專業化回收項目共扶持建設150個廢舊地膜專業化回收組織,每個補貼資金5萬元,共安排資金750萬元。主要用于標準化網點建設、購置適用的廢舊地膜撿拾機械等;
殘留檢測項目每縣安排監測經費5萬元,共安排資金225萬元。主要用于設備購置、樣品采集與監測、監測點維護、采樣補償金及監測人員補助等;
技術研發試驗示范與試點建設項目安排地膜減量和替代技術研發資金50萬元;廢舊地膜殘留綜合防治技術試驗示范基地建設資金10萬元;開展地膜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試點,每縣20萬元,共安排資金60萬元;開展全生物可降解地膜應用示范,每縣50萬元,共安排資金300萬元;開展農膜回收區域補償制度試點和綠色發展綜合試點建設,每縣70萬元,共安排資金140萬元。合計安排資金560萬元。
項目管理和績效考核項目安排70萬元組織管理費用,主要用于績效考核、組織交流培訓、舉辦現場會、媒體宣傳報道、宣傳資料印制發放、工作督導等方面;對2019年項目執行好的31個縣,按照每個示范縣5萬元標準,對項目執行較好的3個縣,按照每個示范縣3萬元標準,安排示范縣“以獎促治”資金164萬元。合計安排資金23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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