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到2020年底,率先在黃石市、荊門市、潛江市、枝江市、谷城縣等國家循環經濟示范市(縣)建成區的重點領域禁止、限制不可降解塑料購物袋、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餐具等部分塑料制品的銷售和使用。
【塑料機械網 塑說各地】 2020年8月18日,湖北省發改委、湖北省生態環境廳聯合印發《湖北省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的實施方案》。
方案明確了“禁塑”時間表:
到2020年底,率先在黃石市、荊門市、潛江市、枝江市、谷城縣等國家循環經濟示范市(縣)建成區的重點領域禁止、限制不可降解塑料購物袋、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餐具等部分塑料制品的銷售和使用。
到2022年底,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費量明顯減少,替代產品普遍推廣,資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顯著提高;在塑料污染問題突出領域和電商、快遞、外賣等新興領域,培育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塑料污染防治典型模式。
到2025年底,塑料污染治理的長效機制基本建立,多元共治體系基本形成,替代產品開發應用水平進一步提升,地級以上城市塑料垃圾填埋量大幅降低,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一方面,方案從塑料制品的生產、銷售和使用方面進行了規定;另一方面,方案對生物降解材料的推廣,以及塑料廢棄物回收利用兩個方面做了具體安排。
方案要求,到2020年底,禁止生產和銷售不可降解的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簽等;禁止生產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產品。
從時間段來看,先行試點區、重點領域、重點行業是2020年到2022年的關注焦點。其中被點名的行業不外乎商超、藥店、書店、餐飲酒店和賓館、外賣和快遞這些塑料污染矛盾突出的地方。為此,方案也有針對性地給出了循序漸進“禁塑”的時間表。
例如到2020年底:
武漢市建成區的商場、超市、藥店、書店等場所以及餐飲打包外賣服務和各類展會活動,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貿市場規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全省范圍餐飲行業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地級以上城市建成區、景區景點的餐飲堂食服務,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餐具。
關于替代產品,方案支持和鼓勵推廣環保布袋、紙袋、菜籃、可降解包裝膜、可降解塑料袋、生物降解材料、可循環或者可折疊快遞包裝產品、環保膠帶、環保包裝袋和環保填充物等。
在塑料廢棄物回收利用方面,方案表示將強化垃圾分類的落實,重點在寫字樓、機場、車站、港口碼頭等塑料廢棄物產生量大的場所增添回收設施,提高清運頻次。并且,推動電商平臺、環衛部門、回收企業多方合作,在住宅小區、公共場所、辦公樓宇、高等院校等區域設置回收點。另外,廢棄農膜和廢棄農藥包裝物都需要妥善回收處置。
為了進一步推動塑料廢棄物回收和資源化處置,方案也支持相關項目向靜脈產業園集聚,并要求開展專項整治,如開展長江漢江沿線、水庫湖泊沿岸塑料垃圾清理行動,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此外,方案也就法規標準、政策支持、科技支持、執法監督等方面的保障給出了回應。
方案明確,會探索實施企業法人守信承諾和失信懲戒;加大對綠色包裝研發生產、綠色物流和配送體系建設、專業化智能化回收設施投放運營等重點項目的支持力度;在共性關鍵領域布局建設一批省級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等創新平臺;依法嚴厲打擊和曝光相關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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