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近期,在洱源縣“洱海流域”六個鄉鎮之一的右所鎮,云南省洱源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查獲兩起個體工商戶使用、銷售不可自然降解塑料袋案件,并根據《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護管理條例》的規定,對其在洱源縣禁止使用、銷售不可自然降解塑料袋的違法行為分別予以2000元罰款。
【塑料機械網 塑說各地】近期,在洱源縣“洱海流域”六個鄉鎮之一的右所鎮,云南省洱源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查獲兩起個體工商戶使用、銷售不可自然降解塑料袋案件,并根據《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護管理條例》的規定,對其在洱源縣禁止使用、銷售不可自然降解塑料袋的違法行為分別予以2000元罰款。
2020年1月份,《關于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見》發布,明確提出到2020年底,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城市建成區的商場、超市、藥店、書店等場所以及餐飲打包外賣服務和各類展會活動,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貿市場規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到2022年底,實施范圍擴大至全部地級以上城市建成區和沿海地區縣城建成區。到2025年底,上述區域的集貿市場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在城鄉結合部、鄉鎮和農村地區集市等場所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而日前發改委發布的《關于扎實推進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更是進一步提出了要加強對零售餐飲等領域禁限塑的監督管理。各地商務等部門要按照《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要求,結合當地政府工作安排,加強對商品零售場所、外賣服務、各類展會活動等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的監督管理。各地商務、市場監管部門要按照當地政府部署要求,推動集貿市場建立購物袋集中購銷制度,進一步規范集貿市場塑料購物袋的銷售和使用。各地文化和旅游等部門要按照當地政府部署要求,加強景區景點餐飲服務禁限塑的監督管理。各地要結合實際,明確餐飲行業禁限塑的具體監管部門并加強監督管理,引導督促相關企業做好產品替代并按照《意見》規定期限停止使用一次性塑料吸管和一次性塑料餐具。
而本次洱源縣不可降解塑料袋案件則是自新修訂的《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護管理條例》頒布實施后,洱源縣市場監管局加大“禁白”(禁止“白色垃圾”污染)工作檢查力度的結果。
同時,據洱源縣市場監管局消息,截至目前,共與8172戶經營單位、大中型商場超市,賓館飯店、經營戶簽訂《“禁磷”“禁白”責任書》,開展宣傳活動49場次,設置固定的“禁磷”“禁白”橫幅條幅、電子屏和宣傳牌271塊,公益廣告14條,發放宣傳替代品362000個,力求在大層面上擴大各經營單位、經營戶對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和有毒、有害不易降解塑料制品的認識。
同時,以“五加二”“白加黑”工作模式,開啟每天不少于2次的巡查頻次對各大農貿市場、賓館、飯店、商場、超市的巡查監管,截止目前,共出動車輛1562輛次、出動執法人員10051人次,檢查執法主體3439家次,收繳塑料袋270多萬個,一次性塑料容器、不可降解飯盒及有毒有害不易降解塑料制品113噸,查處案件1919件,收繳罰沒款26.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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