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日前,全國政協委員阮詩瑋提交提案,建議多措并舉,從“源頭—過程—末端”全流程防控,加強我國海洋微塑料污染防控。
【塑料機械網 熱點關注】陸地上的塑料垃圾暴露在陽光和空氣中,隨著時間的流逝,逐漸變質并緩慢分裂為微小的碎片和顆粒,科學家把其中直徑小于5mm的碎片和顆粒定義為“微塑料”。而進入深海的微塑料在數量級上和一些動物的食物相似,所以極易被魚鳥等生物吞食。它們進入海蚯蚓、貽貝、牡蠣等海洋動物的體內,然后跟隨食物鏈從低營養級向高營養級流動,進入魚蝦體內,終出現在人類的餐桌上。
2015年第二屆聯合國環境大會,微塑料污染被列入環境與生態科學研究領域的第二大科學問題,并成為與氣候變化、臭氧耗竭和海洋酸化并列的重大環境問題。微塑料治理,迫在眉睫。
日前,全國政協委員阮詩瑋提交提案,建議多措并舉,從“源頭—過程—末端”全流程防控,加強我國海洋微塑料污染防控。
●高度重視立法與宣導。首先,頂層要進行“禁塑”專項立法,編制重點海域海洋垃圾污染防治專項規劃,積極推進合作,發揮非政府環保組織和志愿者隊伍作用,構建綜合防治機制。其次,要加大宣導力度,如由政府機構和學校等率先“禁塑”,積極引導公眾認識到“微塑料”對環境的危害,鼓勵綠色出行和消費。
●加強污染來源把控。一要科學處理濱海娛樂活動產生的垃圾,包括對休閑娛樂船只、漁船監管等。二要妥善安置近海作業產生的垃圾,包括近海養殖和捕撈、海上油氣平臺生產作業所產生的垃圾。三是注意垃圾堆放和填埋,禁止海邊堆放或向海中傾倒垃圾,垃圾填埋場遠離沿海海岸。四是適當運用經濟調節手段,對塑料垃圾的處理實行計量收費制。
●嚴格管理污染企業。一要嚴格投產前審批、生產及運輸環節,實時監督塑料垃圾的來源與去向,加強引導包裝、物流、航空、商超、電商等企業走向綠色環保。二要對“微塑料”的大來源——塑料廢品進行回收利用和集中處理,強化塑料制品在生產、運輸、加工過程中的監管,限制塑料制品的使用范圍和數量,做到塑料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
●提升長期監測水平。一要研究和建立與接軌的監測技術方法,制定海洋塑料垃圾長期監測制度,為海洋塑料垃圾及“微塑料”污染的治理和應對工作,提供基礎數據與監測方法支撐。二要研發海洋垃圾收集、循環安全處置技術與設備,建立海洋垃圾回收資源化方案與示范點,為海洋垃圾污染綜合防治和參與海洋垃圾治理提供科學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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