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YD-0603瀝青比重瓶詳細介紹
標簽:瀝青比重瓶|李氏比重瓶|土壤比重瓶
SYD-0603 瀝青比重瓶用于測定土的顆粒比重,它是土的物理性基本指標之一。本試驗法適用于粒徑小于5毫米的土。土的比重是土在105--110攝氏度下烘至恒量時的質量與同體積4攝氏度蒸餾水質量的比值。
產品特點:優質玻璃制造,耐高溫,瓶塞研磨。密封程度好。主要技術參數:
技術參數:
容積:20-30ml
質量≤40g
重量:50g
試驗方法:土壤比重試驗-比重瓶法
1 目的和適用范圍
1.1 土的比重是土在105--110攝氏度下烘至恒量時的質量與同體積4攝氏度蒸餾水質量的比值。
1.2 本試驗的目的是測定土的顆粒比重,它是土的物理性基本指標之一。
1.3 本試驗法適用于粒徑小于5毫米的土。
2 儀器設備
2.1 比重瓶:容量100(或50)毫升。
2.2 天平:稱量200克,感量0.001g。
2.3 恒溫水槽:靈敏度±1攝氏度。
2.4 砂浴。
2.5 真空抽氣設備。
2.6 溫度計:刻度為0--50攝氏度,分度值為0.5攝氏度。
2.7 其它:如烘箱、蒸餾水、中性液體(如煤油)、孔徑2毫米及5毫米篩、漏斗、滴管等。
3 比重瓶校正
3.1 將比重瓶洗凈、烘干,稱比重瓶質量,準確至0.001g。
3.2 將煮沸經冷卻的純水注入比重瓶。對長頸比重瓶注水至刻度處,對短頸比重瓶應注滿純水,塞緊瓶塞,多余水分自瓶塞毛細管中溢出。調節恒溫水槽至5攝氏度或10攝氏度,然后將比重瓶放入恒溫水槽內,直至瓶內水溫穩定。取出比重瓶,擦干外壁,稱瓶、水總質量,準確至0.001g。
3.3 以5攝氏度級差,調節恒溫水槽的水溫,逐級測定不同溫度下的比重瓶、水總質量,至達到本地區zui高自然氣溫為止。每個溫度時均應進行兩次平行測定,兩次測定的差值不得大于0.002g,取兩次測值的平均值,繪制溫度與瓶、水總質量的關系曲線。
4 試驗步驟
4.1 將比重瓶烘干,將15克烘干土裝入100毫升比重瓶內(若用50毫升比重瓶,裝烘干約12克),稱量。
4.2 為排除土中空氣,將已裝有干土的比重瓶,注蒸餾水至瓶的一半處,搖動比重瓶,并將瓶在砂浴中煮沸,煮沸時間自懸液沸騰時算起,砂及低液限粘土應不少于30min,高液限粘土應不少于1h,使土粒分散,注意沸騰后調節砂浴溫度,不使土液,溢出瓶外。
4.3 如系長頸比重瓶,用滴管調整液面恰至刻度(以彎液面上緣為準),擦干 瓶外及瓶內壁刻度以上部分的水,稱瓶、水、土總質量。如系短頸比重瓶,將純水注滿,使多余水分自瓶塞毛細管中溢出,將瓶外水分擦干后,稱瓶、水土總質量,稱量后立即測出瓶內水的溫度,準確至0.5攝氏度。
4.4 根據測得的溫度,從已繪制的溫度與瓶、水總質量關系曲線中查得瓶水總質量,如比重體積事先未經溫度校正,則立即傾去懸液,洗凈比重瓶,注入事先煮沸過且與試驗時同溫度的蒸餾水至同一體積刻度處,短頸比重瓶則注水至滿,按本試驗4.3步驟調整液面后,將瓶外水分擦干,稱瓶、水總質量。
4.5 如系砂土,煮沸時砂易跳出,允許用真空抽氣法代替煮沸法排除土中空氣,其余步驟與本規程4.3至4.4相同。
4.6 對含有某一定量的可溶鹽、不親性膠體或有機質的土,必須用中性液體(如煤油)測定,并用真空抽氣法排隊土中氣體。真空壓力表讀數宜為100kPa,抽氣時間1--2h(直至懸液內無氣泡為止),其余步驟同本規程4.3至4.4。
4.7 本試驗稱量應準確至0.001g。
5 結果整理
5.1 用蒸餾水測定時,按下式計算比重:
Gs= (ms/m1+ms-m2) ´ G wt
式中: Gs——土的比重;
m s ——干土質量,克;
m 1 ——瓶、水總質量,克;
m 2 ——瓶、水、土總質量,克;
G wt ——t攝氏度時蒸餾水的比重,準確至0.001。
5.2 用中性液體測定時,按下式計算比重:
Gs=[m s/ (m1′+ms-m2′)] ´ G kt
式中:m1′——瓶、中性液體總質量,克;
m 2 ′——瓶、土、中性液體總質量,克;
G kt ——t攝氏度時中性液體比重,準確至0.001。
5.3 本試驗記錄格式如表7.1.5。
6 精密度和允許差
本試驗必須進行二次平行測定,取其算術平均值,以兩位小數表示,其平行差值不得大于0.02。
7 報告
7.1 土的鑒別分類和代號。
7.2 土的比重Gs值。
比重試驗記錄(比重瓶法) 表7.1.5
工程名稱 試驗方法 試驗日期
試驗者 計算者 校核者
試驗編號 | 比重瓶號 | 溫度(℃) | 液體比重 | 比重瓶質量(g) | 瓶、干土總質量(g) | 干土質量(g) | 瓶、液總質量(g) | 瓶、液、土總質量(g) | 與干土同體積的液體質量(g) | 比重 | 平均值 | 備注 |
| | ⑴ | ⑵ | ⑶ | ⑷ | ⑸ | ⑹ | ⑺ | ⑻ | ⑼ | | |
| | | | | | ⑷-⑶ | | | ⑸+⑹-⑺ | | | |
| 1 | 15.2 | 0.999 | 34.886 | 49.831 | 14.945 | 134.714 | 144.225 | 5.434 | 2.746 | 2.75 | |
| 2 | 15.2 | 0.999 | 34.287 | 49.227 | 14.940 | 134.696 | 144.191 | 5.445 | 2.7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