鍋爐軟化水設備
吉林鍋爐軟化水
鍋爐軟化水設備的定義:
鍋爐軟化水設備是針對鍋爐長垢而推出的一種原水預處理裝置,去除原水中的鈣、鎂離子以及導致鍋爐長垢的元素.
鍋爐軟化水設備工作原理:
由于水的硬度主要由鈣、鎂形成及表示,故一般采用陽離子交換樹脂(軟水器),將水中的Ca2+、Mg2+(形成水垢的主要成份)置換出來,隨著樹脂內Ca2+、Mg2+的增加,樹脂去除Ca2+、Mg2+的效能逐漸降低。
當樹脂吸收一定量的鈣鎂離子之后,就必須進行再生,再生過程就是用鹽箱中的食鹽水沖洗樹脂層,把樹脂上的硬度離子在置換出來,隨再生廢液排出罐外,樹脂就又恢復了軟化交換功能。
由于水的硬度主要由鈣、鎂形成及表示由于水的硬度主要由鈣、鎂形成及表示鈉離子交換軟化處理的原理是將原水通過鈉型陽離子交換樹脂,使水中的硬度成分Ca2+、Mg2+與樹脂中的Na+相交換,從而吸附水中的Ca2+、Mg2+,使水得到軟化。
硬水轉換軟化水的化學方程式:
鈣的去除:
CaCO3+2NaCl=CaCl2+Na2CO3
鎂的去除:
MgCO3+2NaCl=MgCl2+Na2CO3
鍋爐軟化水設備控制閥類型:
<1>、半自動(手動)控制閥
<2>、全自動流量型控制閥
<3>、全自動時間型控制閥
鍋爐軟化水設備軟水硬度超標的原因分析
鍋爐軟化水設備軟水硬度超標的原因分析:
1、在軟水設備的取樣口檢測是合格的,但軟水箱中的水硬度超標,造成此現象的原因如下:
A、再生周期設定過大,或流量計故障造成的計量不準,使樹脂本該再生時未能及時再生,致使超標水注入軟水箱。
B、正洗時間偏短,使本應在正洗中被沖掉的廢鹽水被部分地帶到軟水箱中。
C、給水水壓不穩引發的鹽箱補水過少,吸鹽過少,正洗不足,其中任何一項都可造成該次再生后出水硬度超標,影響軟水箱水質。
D、在鹽箱中的鹽很少時,未能及時添加,造成某次再生的效果不佳。
E、操作不當,在某次再生過程中關閉給水閥。
以上錯誤中任何一項均可造成短時間大量超標水注水軟水箱,需要合格軟水長時間稀釋超標水才可使軟水箱中的水重新達標。
鍋爐軟化水設備軟水硬度超標的原因分析:
2、在軟水設備的取樣口多次檢測,均不合格,將此情況分為新裝軟水設備初次試水硬度超標及在用軟水設備硬度超標分別討論:
A、新裝軟水設備初次試水硬度超標的原因:
a 中心管與控制閥交接處的O形密封圈未形成密封,此時應檢查:
l 中心管的長度是否夠,外徑是否符合要求
l 是否忘記裝O形密封圈
l O形密封圈是否破損
b 中心管上破損,有裂紋。
c 給水TDS值與樹脂層高度比值過大。
d 給水TDS值與樹脂交換容量的比值過大。
e 進出水口接反。
B 在用軟水設備軟水硬度超標的原因:
a 給水TDS值與樹脂層高度或樹脂交換容量的比值過大。與新樹脂初次試水相比,在用軟水設備對給水TDS值要求更嚴格,當樹脂層高度為1.5米,總硬度為13mmol/L,給水TDS值≧900mg/L時,確保軟水硬度≤0.03mmol/L將會比較困難。
b 樹脂中毒,老化引起的樹脂交換容量降低。由此種原因引起的軟水硬度超標是一漸進過程,不是突然出現的明顯超標。
c 鹽箱中的鹽量過少。當鹽箱中水量正常,而鹽的高度不及水的高度的1/3時,在吸鹽步驟的中后期吸上的鹽水很可能不飽和,致使經射流器稀釋后的鹽水濃度低于再生要求,影響再生效果。
d 鹽箱中的總水量過少,我們的經驗是樹脂罐中每100L樹脂,所需鹽箱中的水量約為35-40L,過多低于這一標準將會引發再生不充分。
e 吸鹽水太慢,在正常的時間內,不能吸入足夠的鹽水,其原因如下:
l 給水壓力過低
l 上下布水中泥沙等雜物堵塞嚴重
l 廢水軟管變形、折彎等引發的排廢水不暢
l 樹脂層內雜質太多
l 吸鹽管路上有泄漏點,使空氣被吸入
l 射流器中有異物
l 空氣逆止閥失靈,提前關閉或被堵塞
l 射流器選型偏小
鍋爐軟化水設備軟水硬度超標的原因分析:
3、樹脂罐中有大量氣體存在,該氣體可能來自于給水中帶氣,或慢洗過程空氣逆止閥關閉不嚴。
g 未使用大粒無碘鹽。
h 控制閥內部漏硬:一般的控制閥內部漏硬時,往往會出現軟水口與廢水口同時出水,但對于64D或74A系列,可能會通過陶瓷動片上的小孔形成內漏,如果是此種內漏,處于正沖洗位置,可在廢水口檢測到合格軟水,但轉入運行位置后,軟水硬度超標。
施工、安裝要點
1)、管道應加裝受力支撐,防止控制閥受力。
2)、軟水器的進水管接自生活用水管道時,進水管上需設倒流防止器。 3)、入口水壓如低于0.15MPa時,需采用加壓措施。
4)、排污管長度應小于6m;管上不裝閥門;出口不要高于閥體,終端開口,以免產生虹吸。
5)、除采用水力驅動多路閥的軟水器外,現場需有220V電源。
6)、不可使用加碘鹽,應使用加鈣鹽作再生劑。
吉林鍋爐軟化水
執行標準
1)、產品標準
《自動控制鈉離子交換器技術條件》GB/T 18300-2001
《水處理設備 技術條件》JB/T 2932-1999
2)、工程標準
《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 5749-2006
《城市供水水質標準》 CJ/T 206-2005
《建筑給水排水設計規范》GB 50015-2003
《工業循環冷卻水處理設計規范》 GB 50050-2007
《生活飲用水輸配水設備及防護材料的安全評價標準》GB/T 17219-1998
使用條件
1)、進入交換器的水壓、水溫、水質要求:
(1)水壓:0.2~0.5MPa
(2)水溫:5~45℃
(3)懸浮物:順流再生<5mg/L;逆流再生及浮動床<2mg/L
(4)總硬度:一級鈉<6.5mmol/L;二級鈉<10mmol/L
(5)游離氯:<0.3mg/L
(6)含鐵量:<0.3mg/L
(7)耗氧量(CODMn):<2mg/L(02)
2)、工作環境溫度與濕度要求:
(1)環境溫度:5~50℃
(2)相對濕度:<95%( 25℃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