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須知
使用和儲存溫度
使用溫度:容器灌裝溫度應小于70℃;
儲存溫度:容器應存放在清潔、遠離熱源的地方,避免暴曬,***儲存溫度為-40℃。
化學相容性確認
本容器是采用高密度聚乙烯樹脂制造的,使用前必須確認灌裝液體與該容器的化學相容性,確認密封材質。
裝卸和運輸
使用本容器包裝危險貨物長途運輸時,務必執行《國際海運危險貨物規則》補充本中《貨物運輸組件(CTUs)的裝卸指南》的各項規定
(1)靜態堆碼:堆碼高度最多可達三層;
(2)動態維碼,a.當灌裝物料密度小于1.5時;b當灌裝物料密度大于1.5時。可以疊放兩層裝運,只可以平放裝運,
(3)運輸,a.用本產品包裝危險化學品運輸時,一般應使用集裝箱或廂式貨車運輸,采用20英尺和40英尺集裝箱分別可裝20和40只;使用普通載貨汽車運輸時,不得疊裝運輸,車廂的擋板不得低于噸桶容器的高度;運輸中應防止內容器發生橫向或縱向的移動和撞擊,并具備足夠的外部支撐;b使用叉車裝卸噸桶時,必須確保貨叉與托盤的叉孔對齊,防止托盤、框架或內膽的人為破壞;本噸桶為底部均載提升式,禁止其他任何方式的提升操作:C噸桶再次使用時,在裝貨和交付運輸之前應進行認真檢查,以保證其沒有任何腐蝕、污染及其他損壞的現象,各附屬配件的功能正常;對檢驗不合格的要進行整修,更換使用中已損壞的部件,在進行修理后再次投入使用之前,需要進行滲漏試驗;d.在噸桶灌裝和卸料時,必須遵守本公司《噸桶使用說明》的各項規定,灌裝時液面上方應留有足夠的空間、以保證灌裝液的體積不超過純桶總容量的98%;e純幅用于裝運閃點≤61℃的液體時,或用于裝運易發生粉塵爆炸的粉末時,應采取防靜電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