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2川字網格塑料托盤_使用說明:
1、本產品使用不能超過其載重,即水平底面貨物重量小于6噸,叉車轉運作業貨物不大于1.5噸,貨架使用時應內置剛管后使用,裝貨重量不多于1噸,載貨架空放置時間不多于1年。
2、本產品所承載貨物的長、寬不得超過托盤邊緣的10公分,貨物高度原則上不超過1.5米。本產品不能用于重型不規則形狀的堆垛使用,輕型的外形規整的箱裝貨物碼垛應不高于3層。
3、使用機械叉車轉運貨物時,托盤距離地面高度以20公分為宜,叉車運行速度不得高于5公里/小時。叉車作業應遵循“慢舉、緩行、輕放”的原則。
4、使用手動液壓叉車轉運貨物時,應在平整無坑洼的水平硬面操作,載貨后,應保證塑料托盤兩個外沿與底面距離不小于10公分。
5、購買本托盤后,無論企業還是個人,都應建立嚴格的《塑料托盤使用規程》,建立完整的《塑料托盤管理臺賬》,劃分專門的空托盤放置區域,并遠離火源和熱源。
6、空置托盤嚴禁遠距離拋擲,嚴禁撞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