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壓機儲罐的維護檢修注意事項
發表時間:2022-03-04
空壓機儲罐的維護檢修注意事項
1、試壓后放水時,連通大氣,以防抽真空。
2、竣工時檢驗職員和監護職員共同檢查罐內外,經確認無疑,監護人在罐內功課證上簽字后,方可各人孔。
3、罐內作業設監護人,并有的聯絡措施。
4、罐內需動火時,辦理動火證。
5、罐內照明應使用電壓不高于24V燈具。
6、需要搭制的腳手架及升降裝置,牢固,在功課中嚴禁內外拋擲材料工具,以保功課。
7、進入罐內清理有毒,有侵蝕殘留物時,要穿著好個人防護用品。
8、在進入罐內作業3分鐘前要取樣分析,其氧含量在18-23%(體積比)之間。
9、罐內作業辦理罐內作業許可證。因故較長時間間斷繼承維護,應重新補辦罐內作業證。
10、對于艷服易燃、侵蝕、有毒、或窒息性介質的儲罐,經由置換、中和、、清洗等處理,并在處理后進行分析檢修,分析結果應達到有關規范、尺度的劃定。具有易燃介質的嚴禁用空氣置換。
11、儲罐內部介質排盡后,應封閉進出閥或加設盲板隔斷與其連接的管道和設備,并設有顯著的隔斷標志。
12、儲罐檢修和修理前堵截與儲罐有關的電氣設備的電源,辦理設備交接手續。
13、對存儲易燃、易爆、有毒、侵蝕等介質的儲罐,應嚴格執行危險品治理的有關劃定。
14、對儲存可燃氣體,易燃液體的儲罐,應配備的消防設備,嚴禁在罐內抽煙,明火照明、取暖,以及將其發火源帶入罐區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