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消防給水設備
消防增壓穩壓給水設備性能綜述
隨著建筑智能化水平的不斷提高,對屋頂穩壓增壓給水設備的運行狀態及消防水系統是否能保持常高壓及系統的帶壓狀態提出了新的要求。
在消防給水系統中,建筑物屋頂增壓穩壓給水設備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其運行狀態的好壞直接決定著火災早期撲滅火情的時間及火災損失的程度。
根據以往火災撲滅時的經驗,火災發生初期的措施是否得力、消防管道是否保持符合規范要求的常高壓水是決定火災損失程度的非常重要的因素。
因此規范中明確規定:
《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7.4.7.2條款中規定高位水箱的設置高度應保證不利點消火栓靜水壓力。當建筑物高度不超過100m時,高層建筑不利點消火栓靜水壓力不應低于0.07MPa;當建筑物高度超過100m時,高層建筑不利點消火栓靜水壓力不應低于0.15MPa。當高層消防水箱不能滿足上述靜壓要求時,應設增壓設施。
為保證高位水箱間增壓穩壓給水設備的可靠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發布了強制性行業標準GA30.3-2002《固定消防給水設備的性能要求和試驗方法,第三部分:消防增壓穩壓給水設備》,其中對消防增壓穩壓給水設備的性能作了明確的規定。 sldwy
設備現狀:因屋頂消防穩壓增壓給水設備一般都設置在建筑物的頂部,基本處于無人值守的情況,所以該設備的狀態完好與否無法得到有效的監控,因不能保證消防水系統常高壓消防發生時而導致系統無法在火情早期及時撲滅火情,造成很大的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實為消防系統的一大隱患。
徐州消防給水設備適用條件:
⑴.消火栓系統:每股流量為2.5L/S、5L/S充實水柱長度為7m、10m、13m
⑵.自動噴水系統:每個噴頭流量1.0L/S噴頭壓力0.1 MPa
⑶.設備的環境溫度為 5~40度
工作原理增壓穩壓設備具有下述兩項功能:
⑴.使消防給水管道系統不利點始終保持消防所需壓力;
⑵. 設備始終儲有30S的消防水量。利用設備本身設定的P1、P2、PS1、PS2 運行壓力,控制水泵運行工況,達到增壓穩壓的功能。
—P1為不利點消防所需壓力(MPa)
—P2為消防系統啟動壓力(MPa)
—PS1為該設備啟動壓力(MPa)
—PS2為該設備停止壓力(M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