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S-2汽車內飾材料燃燒試驗儀
一、使用范圍
汽車內飾材料燃燒試驗儀主要針對汽車內飾材料的可燃性進行定性評定。適用于各種類型的汽車內飾材料生產廠家及其材料部件的研究、生產和質檢部門,也適用于絕緣材料、工程塑料或其它固體可燃材料行業。
二、儀器工作條件及主要技術指標
2.1環境溫度:-5℃-30 ℃。
2.2相對濕度:≤ 85% 。
2.3供電電壓:220V+ 10%、50HZ,功率:100W。
2.4氣源:液化石油氣
2.5儀器外形尺寸:590mm*210mm*460mm。
2.6秒表精度不低于0.5s 。
2.7本生燈(即燃燒器)對試樣施加火焰15s。
2.8本生燈管內徑9.5mm+ 0.1mmm,長約100mm。
2.9試驗傾角:本生燈90°垂直對著水平放置的樣品燃燒
2.10火焰高度:20mm± 2mm 到100mm±2mm可調(一般調為38mm)
2.11施焰時間:0-999.9s±0.1s可調(一般選擇為15s)
2.12續燃時間:0-999.9s±0.1s,觀察火焰達到*標線后手動開始、手動暫停
2.13燃燒氣體:液化石油氣或煤氣
2.14溫度范圍:0~200℃(顯示測試狀態下工作室內部溫度)
四、設備組成
1.點火自動控制系統
2.試驗過程:試驗程序自動控制
3.自動進排氣系統(燃氣自動開啟、自動關閉)
4.計時系統:燃燒計時器、余焰計時器
5.U型支架:上支架有6個銷孔,下支架對應有6個銷子,并布有線徑為0.25mm及間距為25mm的耐熱金屬支撐線
6.試驗支架第三標線距第二標線距離為154mm
7.耐熱金屬絲槽 0.5mmX0.5mm 間距 25mm
8.金屬絲長度大于110mm,每25mm有7~8個光圓齒
9.溫度數顯,測量范圍0-200℃
10.火焰標尺精度:0.1mm
五、裝箱清單
(1)主機 1臺
(2)U型試樣夾 1付
(3)氣源管 1根
(4)電源線 1根
(5)火焰標尺 1根
(6)說明書 1份
(7)合格證 1張